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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新竹市衛生局抽驗40件食品含防腐劑與漂白劑的使用狀況。

新竹振道記者蔡文綺/新竹報導

新竹市衛生局今(24)日表示,為維護市民食的安全,衛生局於2月份在轄內早餐店、包子饅頭專賣店、餐飲店、豆漿豆腐製售場所抽驗饅頭、水餃、包子、油麵、拉麵、豆漿、豆腐、豆干等計40件,檢驗項目為防腐劑(已二烯酸、苯甲酸、去水醋酸、水楊酸、對羥苯甲酸)、漂白劑(過氧化氫)、二甲基黃、二乙基黃,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,抽驗名單(附件一)公布於本局網站。

新竹市衛生局表示二甲基黃、二乙基黃是不合法的染劑,不法商家為使製作的食品色澤黃色光亮而不法添加,如:酸菜、醃黃蘿蔔、油麵、咖哩、黃豆加工品都有可能遭不法添加包括二甲基黃在內的人工色素,其中又以豆干最為常見,食用易使體質較為敏感者引起過敏反應,長期食用不僅傷肝,還可能致癌。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,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,不得製造、販賣、公開陳列,違者依同法第44條處6萬-2億元罰緩,另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8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
新竹市衛生局呼籲製造業者製作食品應選用合法的食品添加物,並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,正確使用勿過量,建議消費者購買食品時,避免選擇色彩鮮艷或是有奇異色澤的食品,豆製品勿選擇外觀太黃的豆干或太白的豆腐,儘量選購標示完整的包裝食品,(品名、內容物名稱、淨重、容量或數量、食品添加物名稱、製造廠商與國內負責廠商名稱、電話號碼、地址、原產地(國)、有效日期、營養標示及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),以確保食品的品質安全。

市民如有任何食品衛生安全問題,歡迎撥打專線1999或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(03)5353170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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