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▲才女林姓女作家。(圖/翻攝自當事人臉書,下同)
網搜小組/綜合報導
「這不是關於被誘騙性侵的故事,這是一個關於愛上誘姦犯的故事。」曾經在迷你講座這樣談遺作的26歲林姓女作家,日前上吊身亡,第一時間丈夫崩潰痛哭不已,事後父母聲明內容指出,女兒因9年前遭誘姦痛苦憂鬱,更讓民眾悲痛不捨。生前的她曾在捷運被人發現狀況不好,臉書坦承想放棄自己,讓網友不捨希望揪出狼師,不過律師卻說難度很高。
曾因學測滿級分被報導的資優才女林姓女作家,日前在家中上吊,因爭吵分居的丈夫,第一時間收到她好友的訊息,擔心地到處找人,最後發現妻子已結束生命,忍不住在派出所崩潰痛哭,讓員警們感嘆不捨。父母隨後勇敢痛揭「女兒這些日子以來的痛苦,糾纏著她的夢魘,也讓她不能治癒的主因,不是憂鬱症,而是發生在8-9年前的誘姦。」
林女生前的巨大痛苦,書寫進遺作當中,也曾在婚宴上表示,高中曾生病,失去了「快樂的能力」。林女父母聲明表示,書中的女主角們,都是女兒一人的親身遭遇,但她為了保護父母和家庭,才隱晦寫,希望社會上不要再有第二個人受害,不是要求大家向任何個人究責,是希望透過有人持續閱讀本書,能夠使女兒所承受的深沉黑暗被理解,使社會上有更多力量來保護受害者們。
此事除了再度讓大家正視憂鬱症的正確態度,更多的是網友不捨遺憾,以及對於當初造成這件事的書中主角「補教名師李國華」的追查。
林女遺作的推薦序寫道「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,強暴一個女生,全世界都會覺得是她自己的錯,連她都覺得是自己的錯。」書中主角被老師強暴了,但她不能說出來。
不過,林姓女作家生前曾經在一場「迷你講座」上,親自對讀者的疑問解釋,她拿著麥克風輕聲細語地說「這不是一本控訴的書,女主角是充滿柔情有愛有慾望,故事不是像南韓的《熔爐》或是美國《不存在的房間》」、「它不是一個關於女孩子被誘姦的故事的書」。
不過出版社28日晚間再PO文澄清「我們想要提醒各位的是,即使本書是真人真事改編,也請不要輕率將作品內容和作者經歷百分之百畫上等號。願意閱讀的朋友請實際花時間去感受和理解,不要做過多的臆測和推論。」
林女心情低潮,陸陸續續出現在自己臉書中,19日曾PO文寫到「那天回家的捷運上,一個褪白牛仔裙及踝的女生出站時,面目淹在黃金色瀏海後,小紙條塞到我手裡她寫了:OO妳很棒的,書中女主角名三個字擦掉了,刻痕留在底下,我極感動,又極感傷。」她說,「感動是她認出我,想要表示善意,感傷是連她都看得出我精神狀況不好。」
「她沒說書如何如何,她在鼓勵我,因為確實那時我又在想自殺。」她表示,多希望自己無病無痛,沒有創傷,聊天時不必避免直觸、卻不停地繞著它走。也曾在臉書上透露「但是我的一生就那樣被改變了,妳懂嗎?我比任何人都不甘心......。」
女作家在遺作寫到,遭到國文名師化名「李國華」性侵,補教老師一家人搬進來的時候,曾經探訪女主角,甚至書中提到李國華帶禮物回家,最多的是從骨董店搜來的清朝龍袍,不管其女兒年齡,還是愛收藏骨董的興趣,都成為鄉民們在網上扮演柯南追查的蛛絲馬跡,想幫忙討公道,但現實生活中卻恐怕有難度。
名律師呂秋遠表示,要構成涉罪前提是這位補習班老師跟她有上下監督隸屬關係,「而且這位補習班老師利用這樣的情況來發生性交行為,這時候才有可能構成(利用權勢性交罪)這個構成要件。」「如果父母願意提告,那在屬於告發的狀態之下,檢察官或許可以介入偵辦。」不過因為女作家過世缺乏證據,單憑小說內容跟父母聲明,如果沒有其他人作證或其他證據,恐怕難以將老師定罪。
另外,曾在婦幼專組偵辦性侵案的前檢察官、現為中理法律事務所執行長的律師楊智綸,28日接受《ETtoday東森新聞雲》電訪表示,以該聲明稿推測時間點可能是在林女17歲時,很可能她迫於老師的身分、權勢而發生關係,該師就涉及利用權勢性交罪,面臨6月以上至5年以下徒刑。
楊智綸補充,該案事發已久,「可能在證據上比較薄弱」,僅靠林的小說內容和父母的聲明稿,很難將該師定罪。他也表示,妨害性自主罪為公訴罪(非告訴乃論),既然事件已曝光,檢警應可主動分案辦理,無須待林的父母提出告訴,不過最終仍須視有無相關證據判定。
另外其實狼師也涉有妨害家庭的疑慮,依據刑法240條及241條妨害家庭分成「和誘」、「略誘」,和誘或略誘未滿20歲男女,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,意圖營利,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,分別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,以及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且此案仍在追訴期內,只是「舉證非常困難」。
● 《ETtoday新聞雲》提醒您,請給自己機會:
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:0800-788995;生命線協談專線:1995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